為保障民眾食用作物安全與降低環境風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已改制環境部)於民國 99 年起逐年逐區域辦理農地土壤污染調查,並於 106 年完成全國具系統性高污染潛勢農地污染查證,執行期間同時針對土壤重金屬達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之對象辦理污染改善及防治等相關工作。
此外,歷年調查尚發現約 500 公頃農地,其土壤重金屬濃度介於監測及管制標準間,且前述調查區域多位於農業部高污染潛勢圳路引灌範圍,仍具污染增量潛勢,環保署 (現已改制環境部)爰於 108 年底下達「農地土壤定期監測作業原則」,由各地方環保局據以辦理污染監測工作,確保農地土壤品質。